学团工作部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十大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0-04-23浏览:

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特长突出,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奋进的校园氛围,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十大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项目

十大校园之星包括:学习之星、社会工作之星、科技创新之星、技能之星、创业之星、宣传之星、志愿服务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自立自强之星。

二、参评基本条件

1、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在校学生。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

3、在校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成绩优良。

三、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
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而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带动其

他同学共同进步。近一学年智育静态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三名

2.社会工作之星

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强,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组织

开展各类活动,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领广大同学成长进步。

3.科技创新之星

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或专利研究工作等,取得突出成绩。

4.技能之星

具有一定的业务特长,认真学习,刻苦练习,取得各类技能资格证书。近一年内取得人社部或其他相关国家部委认可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认证。

5.创业之星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创业教育或创业竞赛且成绩突出,或主动开展创业活动并有一定成效,表现突出。

6.宣传之星

参加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类媒体投稿并被录用,或在报刊上发表作品,或在校园广播等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校区宣传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7.志愿服务之星

积极组织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有典型事迹或者突出成绩。

8.文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各类文艺活动,表现突出。

9.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能带领其他同学进行体育锻炼。

10.自立自强之星

家庭经济贫困或遭遇其他重大困难,身处逆境而心态积极乐观,通过努力在各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线上投票环节

通过线上平台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予以展示,由群众自由投选,投票时间定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10:00至2020年4月28日上午10:00。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投票)

2.专家评审环节

校区学团工作部将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确定出每个称号的最终人选。
   3.所报单项人选总数少于或等于1人,或经评审专家组研究认定该项目不足以产生有效候选人的,此项目可以出现空缺。
五、奖励办法
   校区学团工作部将向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获奖同学的相关事迹将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等媒体中进行广泛宣传,并作为以后评选各类先进个人的参考条件。

 

 

                                                                             济南校区学团工作部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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