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部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济南校区“十大优秀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3-10-18浏览:

各院系:

为进一步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努力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济南校区2022-2023学年“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济南全体在校生(不包含2023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

2.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无违纪、不诚信等记录;

3.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积极,早操、内务等学生日常行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校区、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无私奉献,珍惜集体荣誉;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

(二)下列一方面或多方面表现突出

1.学习优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学习方法得当,成绩突出,成绩一直位列年级专业的前10%;

2.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不含增刊)发表过论文;或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组织能力:热心社会工作,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校区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文体特长:具有文艺或体育特长,以主要成员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5.自强不息: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具有顽强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

6.志愿服务: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服务同学,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7.社会实践:能够深入农村,深入基层,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8.其他方面: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三、评选办法

(一)院系推荐

请各院系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积极报名,严格审查候选人的评选材料,并组织公开答辩。将最终确定的推荐学生名单报送校区学团工作部,其中财经系推荐3名,电气信息系推荐4名,斯威本学院推荐3名。

(二)材料报送

各院系推荐的优秀学生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如实填写《2022-2023学年济南校区“十大优秀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2),提供1张生活照片(电子版)。以上材料于10月30日前交校区学团工作部。

四、表彰办法

“十大优秀学生”将在校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进行公开表彰,并通过校区学团工作部网站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优先推荐参加校级以上级别优秀学生的评优活动。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把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2.各院系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此次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加强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学生自主申报和班级、院系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努力做到公开透明。

4.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本次评选资格,视具体情况择优递补。



                            济南校区学团工作部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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