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实施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2-09-02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的实施意见》(山科大教字〔2005〕12号)《山东科技大学新聘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山科大发〔202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实施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航对象

参加本次导航计划的青年教师包括:2021年以来新入职、新调入我校且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岗位任教不足三年或者不具备高级职称的、校内因岗位调整转岗到教学岗位,拟承担我校本科课堂教学,且未参加或者未通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考核的教师。

二、主要环节

青年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导航计划培训,且获得至少60学分,具体包括以下任务:

1.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每场次2学分,至少参加6场次;

2.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全程指导,每学期3学分,共计6学分;

3.参加系(教研室)活动,每学期参加全部教研活动的计10学分,共计20学分,缺勤1次扣1学分;

4.参加学校指定的网络教学技能培训,至少获得15学分;

5.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其他知识能力培训,每场次(报告或讲课)2学分。

6.考核:各教学单位分别对参加导航的青年教师、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一年内不得安排课堂教学任务,并继续参加导航计划;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指导教师,不发放导航计划工作量补贴。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为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每个学期都要有计划、有总结,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全过程,包括:备课、授课、教案的书写、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应用、作业批改、课后答疑辅导、考试命题、试卷评阅等进行跟踪指导,帮助青年教师熟练掌握教学的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2.参加导航的每位青年教师和指导导师均应及时完成山东科技大学教师发展系统中相关记录。

3.学校根据工作进度,组织中期和终期考核,导航计划结束后,所有培训档案资料由所在教学单位统一审核存档。

4.请各教学单位在9月7日下午17:00前,将参加本次导航计划的教师统计表发送至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陈言    电话:58863179

附件:xxxx学院“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教师统计表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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