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3-12-18浏览:

各学院(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结合教务处前期发布的《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实际,现就做好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此次推荐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等五类一流本科课程。

二、工作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严格遴选标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应突出线上线下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应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本科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

三、推荐限额和范围

(一)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1.我校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限额为39门,原则上从2023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课程(前期预申报情况作重要推荐参考)、2020年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和各教学平台上运行数据好的课程中择优推荐。

2.2023年招生专业3个及3个以下的学院(系、部)、无本科专业的公共课教学单位,限额申报1门课程;3个以上的,限额申报2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专业增加1门申报课程。

根据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规划和前两批已认定情况,建议重视线上和社会实践类一流课程的推荐工作,线下一流课程推荐作适当限制。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

除今年新推荐申报的省级一流课程同时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外,往年已获批的省一流本科课程限额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我校推荐限额为25门。

四、推荐课程条件

(一)课程要求

1.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2.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3.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4.此前参加过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5.依据山东省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鼓励推荐申报线上类和社会实践类课程,限制线下类课程推荐数量。

鼓励以下课程申报:

1.利用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展教学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2.依托“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

3.教授、知名专家、高层次人才作为负责人主要讲授的课程。

(二)人员要求

1.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包括已获批的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2.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3.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次参与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

4.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团队成员,如果参与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该课程不得同时兼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5.已获批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如果参加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负责人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24号)文件保持一致,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确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者,需做出情况说明。

6.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7.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三)其他相关要求

其他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统一使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样式)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各类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查阅下载。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课程与人员筛查要求

1.请各学院(系、部)参考前两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附件1、附件2),确定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2.各学院(系、部)务必认真核对筛查,确保申报相应等级课程的成员无重复,认真做好师德师风审查,确保课程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无师德师风、学术不端、教学事故等问题。学校将对申报课程及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仍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需立即调整,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二)材料提交

1.推荐申报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根据推荐课程限定条件,填写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并于12月22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书上传至申报平台、相关附件材料上传至申报平台“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3)。

2.各教学单位于12月21日上午900前将《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版、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三)其他说明

1.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10分钟说课视频和教学实录视频由学校组织统一录制。申报教师可按照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标准,有机融入思政元素,从“教学理念先进、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等方面入手设计说课稿,准备佐证素材。

2.佐证材料要丰富详实、简明扼要,与课程紧密融合,与申报书前后对应,定性定量相结合,有点有面、有层次感和逻辑性。申报“线上一流课程”的需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说课视频、课堂实录视频、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学校相关支持文件等暂不提交。

3.2024年1月7日前,教务处将组织推荐课程负责人完成线上填报,填报账号信息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金兰,电话:58863179

附件:

1.前两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2.前两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3.申报平台操作说明

4.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3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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