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4-01-11浏览:

相关单位:

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留校师生实验安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督促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加强对假期开放实验室的管理,落实实验室巡查制度、值班听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爆、防冻、防漏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应急处置队伍响应及时。

二、开展全面清理与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在放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前组织做好实验室整理和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实验室干净整洁,无食物、生活物品,无废弃物堆积。各单位要组织各实验室负责人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实验室安全。

三、强化安全准入,加强实验室运行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认真梳理并填报假期实验室开放计划(附件1),对拟开展的实验项目要按《山东科技大学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风险评估和实验室使用审批。对参与实验人员要按《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和实验操作培训,并留存培训档案。对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督促实验室负责人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并在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假期运行期间的自查、巡查情况;对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做好安全检查后封闭,张贴封条,钥匙交由专人保管。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人员出入登记,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举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禁止单人操作高危设备或高危实验,开展危险性实验或通宵实验前,需向所在单位报备。实验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使用违规电器,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电动车及为电动车电瓶充电,实验设备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要有专人看管。实验完毕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及时关闭门窗。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高温加热设备、辐射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或封存,对有不能断电设备的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机房等重点区域应安排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监控、烟雾报警、气体监测报警等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转。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月17日前将附件1,3月1日前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总结,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2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王峰李金兰,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1:假期实验室开放计划统计表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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