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人:时间:2020-04-27浏览:

一、根据校区党委和校工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校区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发挥工会全体委员的作用,布置、检查、指导各基层分会开展工作。

二、认真履行工会四项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根据学校工会和校区党委的要求,负责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校区的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好教代会常设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四、协助校区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依法依规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并及时向校区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配合校区党政部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及“师德建设”工作。做好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六、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活动室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校区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

七、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八、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充分发挥部门工会和工会小组的作用,做好会员的发展和会员的会籍管理工作。

九、做好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

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女职工的保健工作。

十一、做好工会日常管理。

十二、完成校区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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