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办公室

济南校区资产部工作职责

发布人:时间:2020-04-27浏览:

资产校区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在学校资产管理处和校区共同领导下,行使资产管理者的责任,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校区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校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统计、评估、年检等产权管理工作,明晰校区内部产权关系

3.组织校区资产的年检工作,编制校区资产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校区资产变动及效益状况。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4.合理配置、利用校区的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校区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5.负责组织校区货物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批、招标、采购、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审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校区修缮工程、服务项目的立项审核、汇总、确认政采指标、招标、论证、监督、验收等工作。

7.负责校区公有房屋及土地资源的确权、建档工作,参与房屋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论证工作。

8.负责校区公有房屋的宏观分配、分类调整方案的提出和实施以及房屋日常宏观管理工作。

9.统一领导校区公有房屋、土地等资产的租赁工作。

10.负责校区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Copyright©2020 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鲁ICP备09051012号-4 鲁公网安备37010502001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