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校区两委会关于分析排查安全隐患的要求,切实做好校区安全稳定工作,防止火灾、盗窃、中毒(饮食卫生、医药)、意外事故、群体事故等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校区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现就校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校区的各类设施、设备、建筑物、车辆、水电暖、饮食卫生、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二、排查重点
1、房屋建筑安全。各部门、各单位所使用和管辖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档案室、仓库、值班室、学生宿舍和职工宿舍及临时工宿舍、超市、出租房屋、临时房以及所管辖的部位等,进行深入细致地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夏季灾害天气较多,各单位要了解掌握气象、汛情等信息,加强对一些老建筑、围墙及其固定设施的安全检查,是否有松动、破裂、渗漏、脱落、长期积水、密封不严等现象。
2、用电安全。各单位对所辖范围(包括值班室、职工宿舍、临时工宿舍)的用电设备、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主要用电设备、用电负荷要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及时掌握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各单位要对所管辖的特种设备进行排查,如锅炉、电梯、配电设施、用电设备、液化气罐及储藏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监控设施、体育设施及器械、地下管网、马路井盖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4、饮食卫生安全。各有关单位要对学生食堂、各类餐饮店、食品销售店(点)、各类饮水设备等饮食卫生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时间安排
5月14日至5月20日,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边自查、边整改,自查整改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安全保卫部。
5月21日至5月23日,集中检查阶段。校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四、排查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本着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主要领导要靠上去、亲自抓,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2、突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各单位要把握好排查的重点内容,认认真真地进行彻底排查,把影响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信息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报告到位。
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