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公告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0-12-22浏览:

各党总支:

根据上级要求和校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现就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通知如下:

1.落实责任。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校区领导负责对所联系党总支及其书记和分管部门、单位进行点评,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

2.明确内容。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3.搞好结合。领导点评要与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底各级组织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确保点评质量。

各党总支要抓好基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点评工作,并于201118日前召开民主生活会,将会议时间、地点提前2天报党委工作部便于联系校区领导,领导点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会议纪要于2011112日前报党委工作部。

          

                          2010年12月22

 Copyright©2020 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斯威本学院)鲁ICP备09051012号-4 鲁公网安备37010502001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