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党委、机关工委,各分党委,党群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科大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就本学期“创先争优”活动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给本单位党员做一次党性教育辅导。
二、进行公开承诺。一是调研走访。承诺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把师生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二是提出事项。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按照“五个好”标准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一般为3-5项。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按照“五带头”标准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一般为2-3项。三是审核确定。各级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各党支部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指导重点是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学校工作中心,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师生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四是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会议、通知、公示栏、网络等形式向党员、师生公布,确保师生“全程参与监督”。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公开承诺书于11月15日前交党委组织部。
三、认真践行承诺。一是建立台帐。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承诺践诺情况要建立台帐,明确具体承诺事项、承诺单位或承诺人、践诺措施、完成时限等。建立承诺践诺事项销号管理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完成不及时的要督促落实。二是强化督察。各级党组织、党员践诺情况实行每月一记实,每季度一调度。对完成难度大、涉及面广的事项,上级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三是定期通报。各级党组织一般每季度将承诺事项践诺情况向党员群众通报一次,党员践诺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四、创新活动形式。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设计活动载体,通过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座谈讨论、竞赛活动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先争优活动。
五、培养树立典型。要善于发现、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及时发掘先进人物的优点和长处,注意选树不同层面、各有侧重的典型,加强引导,把握主流;要积极创造有利于典型成长和发展的环境,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对已成熟的典型要及时总结,通过报纸、电视台、宣传栏等媒体进行广泛客观地宣传。
六、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两级党校、党员活动室、教工之家等党建文化基地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丰富党员活动。
七、落实整改后续工作。各单位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集中对照核查,将未完成的工作一一落实,限定整改时间,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八、建立活动档案。各单位要注意创先争优活动资料的积累和保存,留存学习资料,及时整理会议记录材料,保存活动开展的文字、影像资料,建立创先争优活动档案。
各级党组织在创先争优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紧紧围绕推动中心工作、服务群众来策划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通过活动推动工作;要把活动开展的重点放在平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在活动中要做表率、争先锋,发挥示范作用,以领导干部的创先争优,带动全员创先争优。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汇总上报,资料整理,于10月30日前将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0年10月26日
共2个相关附件文件:
1、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践诺书.doc(27136字节)
2、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doc(29184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