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校区人员和财物的安全, 使广大师生及家属顺利地度过假期,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现就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搞好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部门要在春节前利用适当形式对教工、离退休人员和留校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使大家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熟悉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要对不同人员分别提出要求。
二、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放假前济南市公安局要对我校区进行安全检查,各单位在1月31日(周三)前进行安全自查,自查中要认真负责,不留死角,发现隐患,重在整改,不走过场,注重实效。
三、落实安全制度,强化责任意识。部门领导和假期值班人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
四、假期中各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场所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关闭电源,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五、加强临时工和留校学生宿舍的管理,使用临时工的单位要按管理权限对本单位聘用人员的宿舍和安全负责。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防火,防违纪,集体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材和随意留宿校外人员。
六、春节期间要加强家属宿舍区的管理,教工及家属因探亲访友长期不回来住宿的,要采取防盗措施。要教育家属子女自觉遵守政府的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属区要自觉清理楼道等公共场所的易燃物品,安全使用煤气,防止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预防意外事故的工作,冬季雨雪后路面湿滑,外出人员要注意预防交通事故。师生外出或返乡途中,要保管好个人物品,注意防盗、防骗、防抢、防人身伤害。
八、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不准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和不健康的活动。
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
综 合 治 理 办 公 室
2007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