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5]156号)以及学校统一安排,经研究,现将二○○六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7日,4月29日(星期六)和4月30日(星期日)上班(课)。5月4日(星期四)和5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分别调至4月29日(星期六)和4月30日(星期日),上课节次、教室不变。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的课程需要补课者,请任课老师与校区教科部联系。
二、学团工作部要把学生的假期活动、安全教育等做出具体安排。
三、“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将值班表于4月28日前报办公室,联系电话:85903110。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