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公告

关于对济南校区公用房进行清查调整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05-12-29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济南校区管委会的统一安排,资产管理部将对各部门所使用的房屋进行清查核对,明确归口房源直接管理部门和用房安全责任人,并收回各部门闲置房。

    属借用房、临时用房,以及搬至青岛校区四个学院遗留用房,请各相关单位妥善安排好有关事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交回。

    本次公共房清查、核对、收回和调整,涉及学校的发展需要,望各单位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服从调整的统一安排,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项工作。

    请各单位务于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

 
  济南校区资产管理部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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