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情况,稳定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目的
以各单位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与学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情况。通过检查,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
二、检查的常规内容
1、课堂理论教学情况。包括高职称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比例及课时数,各课程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量及批改情况,以及教师课外辅导、指导学生实习等情况。
2、实验教学情况。各实验室实验课的安排情况,教师参与实验教学情况,实验开出率及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批改存等方面在的问题,实验教学改革的情况及建议等。
3、教学管理干部(包括教研室主任)听课情况包括听课次数、听课记录。
4、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情况以及相应师资队伍规划和建设情况,尤其是新上本科专业的建设情况。
5、各类教学文件的执行及存档情况,开展教研及教改情况,包括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以及各单位实施双语教学的情况。
6、学期教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及建议。
7、教风情况。学校拟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教学质量测评工作。
8、考风情况,包括试题(卷)库的建设情况,实施教考分离执行的情况。
9、学风情况。
三、本学期检查的重点内容
1、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中导师制的执行情况、教学观摩课的组织开展情况、青年教师的教案规范情况,以及各单位为提高教学质量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2、各学院为迎接本科教学评估开展工作情况。
3、本学期已开课程教材的选优情况,课前到书情况,所选教材质量的总体情况等。
4、双语教学的开展情况。
5、各相关单位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
6、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
7、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是否有擅自停课、调课、易人上课、提前下课等情况,以及各单位在稳定教学秩序方面采取的措施。
四、具体要求
1、第九周学校下发通知,各单位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及时进行动员和布置。
2、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各单位自查,每个教师和教学单位都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业务活动等进行小结。各学院须将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材料用A4纸打印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并由电子信箱发至jxkoff@sdust.edu.cn。
3、第十二周各单位向学校汇报。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可根据校区实际情况决定重点检查的内容,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期中检查工作,检查结束要写出校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通过电子信箱jxkoff@sdust.edu.cn发至教务处。
4、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单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