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保证教职工寒假期间因公(私)出国(境)以及办理个人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需要,人力资源部自即日起至学校放寒假前,集中统一办理个人收入证明,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人事处有各类模板可供老师参考使用,本人也可以提供因公(私)出国(境)在职收入证明、各银行的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等模板,除金额外,其他内容需本人如实填具。
因假期有其他工作安排,假期期间不再受理收入证明开具业务。请各位老师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前安排好时间及所需材料,及时办理,不要耽误自己的事情。收入证明办理地点:人力资源部西办公楼319,联系电话:0531-58863176。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