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根据《非自收自支单位计划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山科大人字【2008】7号)相关要求,现将济南校区2025年计划外用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区所有在岗计划外用工人员。
二、考核时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履职情况、业务水平三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思想表现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区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
2.职业道德:恪守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同志间坚持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牢固树立效益、质量、信誉意识,切实维护学校及本单位合法权益,爱护公共财物,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不劳而获等不良行为。
3.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出勤率和工作时间;服从组织安排,执行领导指令;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履职情况
1.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效率与质量,符合本单位岗位基本要求,工作成果的取得情况,以及工作过程是否规范有序、确保零差错等。
2.在岗位履职过程中,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达到本岗位规定技术标准的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包括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维护设备设施完好以及防范安全责任事故等方面。
(三)业务水平
1.是否认真学习和钻研本岗位技术业务理论,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
2.实际操作能力,是否达到本岗位应该掌握的操作技能;
3.业务进修、技术操作本领提高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校区计划外用工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各用工单位分别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计划外用工的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考核工作组布置本单位考核工作。
(二)被考核人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同时填写《计划外用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1,黑色碳素笔或计算机录入填写,反正面打印)。
(三)各考核工作组在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档次意见。
(四)请各用工单位于2026年4月6日前将本单位《计划外用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西办公楼210)。
济南校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