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为加强寒假期间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须在放假前,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类职工、在读学生、户口挂在学校无工作单位的家属、成年子女、亲戚、流动人口、临时用工等人员,组织开展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育龄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杜绝违犯计划生育法规的事情发生;
二、要求已婚育龄人员做好避孕节育工作。放假团聚不忘避孕,自觉落实有效节育措施。以计生领导小组为单位,到计生办为使用工具避孕人员领取避孕用具,在放假前发放到使用者手中,尽可能避免发生非意愿妊娠,坚决杜绝违法生育情况的发生。适合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可利用假期落实,并于开学后及时告知所在校区计生办;
三、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担保者,应教育、监督被担保人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把流动人口持证上岗关,不能因放假而放松管理;
五、寒假期间出现情况应及时与所在校区计生办联系解决。
山东科技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