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山东科技大学第三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三次工代会关于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08-03-31浏览:

各代表团:
    教代会(工代会)代表提案,是教职工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经研究决定,在今后每年召开教代会期间均在代表中广泛征集提案并答复上一年提案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代表有向大会提出提案的权利。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提案。
    二、各代表团及每位代表,要坚持议大事、讲大局的原则,确保提案质量。
    三、代表提出的提案,需由5名以上(含5名)正式代表附议才能成立。发起者应为提案人,联名人为附议人。提案人、附议人要有亲笔签名。”
    四、严格按照一表一案的要求填写打印,不得数案一表。
    五、提出提案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措施。
    六、提案必须在4月7日上午12:00前将书面材料交大会提案工作组(校工会,行政楼313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gonghui@sdust.edu.cn
 
 
附:山东科技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山东科技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共1个相关附件文件:
1、山东科技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doc(33280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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