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文件要求,计划遴选部分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我校的推荐工作按《山东科技大学在籍研究生申请出国(境)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执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个人填写《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学生)》,经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及学生处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根据相关项目要求分别于2015年5月10日及2015年5月28日前报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楼418室,电话:0532-86057907)
二、申报材料
经学校批准的申请人需在获得外方入学通知或邀请信后在2015年5月1日-10日及5月20日-31日期间按项目规定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相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分别于2015年5月11日及2015年6月1日前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相关事宜
选派办法、申请流程等详细情况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1、 与亚洲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