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部

关于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5-05-12浏览:
各校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文件要求,计划遴选部分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我校的推荐工作按《山东科技大学在籍研究生申请出国(境)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执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个人填写《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学生)》,经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及学生处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根据相关项目要求分别于2015年5月10日及2015年5月28日前报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楼418室,电话0532-86057907
    二、申报材料
    经学校批准的申请人需在获得外方入学通知或邀请信后在2015年51-10日及5月20日-31日期间按项目规定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相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分别2015年511及2015年6月1日前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相关事宜
    选派办法、申请流程等详细情况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1、 与亚洲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
    2、 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  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29132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推荐表.doc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5年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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