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函字[201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获批立项的校区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及标准
1.范围:2017年批准立项的校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详见附件1)
2.标准: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结题验收标准按照《申报表》中的“项目预期的成果和效果”执行。
二、验收安排
第一阶段:各教学单位初审阶段。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各单位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初审不合格的,报教学科研部审核后作立项撤销处理。各教学单位根据初审情况填报《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并与结题材料一同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
第二阶段:校区验收阶段。由教学科研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凡重点支持的项目均需参加现场答辩。
对本次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不再延期,未完成的做撤项处理,收回剩余经费。
三、提交材料
对于2017年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各项目组需提交《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复印件、《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支撑材料等。
《申报表》、《结题验收报告》各一式5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结题验收报告》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
校区将于9月中旬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8日下午17:00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送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电子版发至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范明芳 陈言
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2017年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名单
2.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