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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课堂信息化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济南校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课程条件
课堂信息化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采用申报审批制,申报条件如下:
1.课程资源试点课程要有相应的线上课程资源(包括教学视频、课程标准、教学设计、教案、课件、作业、随堂检测、单元考核等),适合通过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开展教学。
2.教学平台要求依托山东科技大学网络教学平台(超星泛雅)、智慧树网或中国大学MOOC等平台进行教学,做到师生教学活动数字化、可视化。
3.教师要求授课教师已经依托相关网络教学平台至少开展过2个周期的混合式教学,熟悉网络教学平台操作,有着较高的信息化教学水平。
二、试点课程教学准备
申报改革试点课程应围绕教学模式改革做好线上线下学时分配、教学方法、组织形式、考核标准及成绩评定方式等相关教学准备工作。
1.教学内容 整体把握课程知识体系、将线上课程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有机的融入到本门课程知识体系之中。精准把握课程重难点内容,将线上线下课程教学内容有序组织,充分利用线上课程资源和信息化教学手段,促进学生对重难点内容的学习理解和掌握,提高学习效果。
2.学习方法 根据课程性质和内容实施多样化课堂教学,应用在线教学平台、移动终端和智慧教学工具开展线下线上有机融合的教学活动,注重学生的交流、协作、探究、创新等能力的形成和提高;教师依托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上教学学时控制在总学时的1/5—1/4之间。
3.考核方式 按照教学目标及要求,采取过程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网络的形成性考核和基于纸介的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线下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比重不少于50%。
三、其他相关事项
1.2020年秋季学期开课、符合试点课程申报条件且已获批立项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必须申报信息化教学模式改革试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建议授课教师在课程正常学时以外开展改革试点。
2.申报开展课堂信息化教学模式改革试点的课程,经审批通过后,授课计划表应如实填写每次授课的课程组织形式,以免不在教室上课被认定为教学事故。
3.线上教学必须依托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平台学生学习、师生互动、测验作业等数据要完整保留,并将作为教学督查的重点内容。
4.获批试点的课程要通过不同教学班教学效果对比、不同期次教学效果对比等方式,做好课堂信息化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前后教学效果的对比工作,学期末形成报告,学校将择优在全校范围推广。
5.鼓励未申报试点的课程,在不占用课程正常学时的情况下,开展依托网络教学平台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尝试。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有在线课程建设和信息化教学基础的教师积极申报。申报教师填写《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课堂信息化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各单位汇总审核通过的课程信息,填写《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课堂信息化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附件2)。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9月20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电子版发至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联 系 人:范明芳,陈 言
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课堂信息化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申报表
2.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课堂信息化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
教学科研部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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