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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底端窗体顶端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0年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现将校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高校和企业搭建的合作平台,旨在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33家企业支持项目12201项,项目简介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
1.学校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实行“教师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制度。教师填写项目申请书,所在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求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后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2.教师应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科学确定项目申报内容,确保项目获批后能够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研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不能超过3项。
三、项目评审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组织教师申报,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11:00前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和《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审查意见表》纸质版一式1份交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电子版发至skdjnxqjxk@sdust.edu.cn。
四、申报方式
学校评审后同意申报的项目,由教师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进行注册申报。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立项的项目,学校鼓励教师申报并加强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和结题的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尤其把好项目申报关,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学校和单位教学实际。
联 系 人:范明芳,陈 言
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2020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审查意见表
教学科研部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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