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
1.2018、2019及2020级授课时间为下学期1-19周,期末考试时间为下学期第20周;
2.2017级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于下学期第15周结束。
二、时间安排
1.本学期第 8-9 周(10月 21 日 - 10 月 30 日):
(1)各单位按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生成教学执行计划,同时核对数据,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联系;
(2)教学科研部会同强智软件工程师集中答疑和解决教学计划编制和教学任务落实中系统操作相关问题。
2.本学期第 10-11 周(11 月 2 日-11月 13 日),编排教学计划:
(1)教学科研部教学科会同开课单位编制公共基础课教学进程;
(2)各单位在核对并修改完系统数据的基础上编排本单位
各专业课程教学进程;
(3)11 月 13 日,教学科研部将终止教学执行计划编排的系统操作权限;
各单位于 11 月 13 日下午17:00前提交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的教学执行计划报表。
3.本学期第 12-13 周(11 月 16 日-11 月 27 日),教学任务下达和落实:
(1)各单位协调本单位承担课程的任课老师教学任务,并在系统中进行落实;
(2)11 月 27 日,教学科研部将终止教学任务落实的系统操作权限;
(3)各单位于 11 月 27 日下午17:00前提交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的教学任务报表,进入排课阶段。
三、注意事项
1.教学实施计划编排和任务落实工作是一项整体性工作,任何单位的进度都将影响整体进度,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校区统一安排,按时完成相应阶段任务。
2.为保证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原则上下学期理论课程(外教课程除外)周学时不超过 6 学时。
3.各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安排上考虑细致、周到,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确保教学实施计划编排和教学任务的安排更加科学、合理。
4.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严肃性,教学实施计划和教学任务提交以后,原则上不再改动,请各教学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5.在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请于11月27日下午17:00前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交教学科研部教学科。
6.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
教学科研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