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窗体顶端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与实验课表编报工作的通知》(实设处函〔2020〕32 号)要求,现将济南校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任务书》和《实验课表》是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与实验教学秩序检查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实验任务书》和《实验课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改动。
2.实验教学任务要求落实到具体实验室、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准备教师,并按要求规范填写课程类别、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实验人数等信息。其中,课程类别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填写。实验课表中安排的实验时间应与理论课表安排时间相适应,保证教学质量。
3.本单位承担的实验任务,要求填报《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任务书》(附件1)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份(含电子文档)报教学科研部,另两份由本单位和实验室分别存档备查。
4.所有应开实验必须经课表,请各单位确保实际开课与课表一致,重复分组上课应分别填写时间。
5.各教学单位请于1月4日下午16:00前将《实验任务书》与《实验课表》统一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范明芳、陈 言,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任务书
2.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表
教学科研部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