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的通知》(教处函字〔2021〕49 号)要求,现将济南校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二、组织方式
各教学单位负责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三、评价时间
2021年7月5日0时至2021年7月16日24时。
四、评价方法
1. 学生登陆网址:http://jwgl.sdust.edu.cn/jsxsd。
2. 学生登陆系统后,请依次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点击进入评价,进行评价操作。评价时,可以点击保存进行数据暂存,不会提交,可以再次修改;确定无误后,点提交评价,提交后不能修改。
3. 各系通知所有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不参加评价者,将无法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成绩查询、课表查询等功能。
教学科研部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