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和实验课表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济南校区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实验任务书》和《实验课表》是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与实验教学秩序检查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实验任务书》(附件1)和《实验课表》(附件2)的填报和审核工作,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改动。
2.实验教学任务要求落实到实验室具体地点、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准备教师,并按要求规范填写课程类别、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实验分组数和每组人数等信息。其中,课程类别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填写。实验课表中安排的实验时间应与理论课表安排时间相适应,保证教学质量。
3.本单位承担的实验任务,须填报《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任务书》(附件1)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份(含电子文档)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另两份由本单位和实验室分别存档备查。
4.跨单位(如计算中心)落实的实验教学任务,相关单位需提前联系承担任务学院(系、部),明确实验条件和开课要求,并按落实情况填报《山东科技大学跨学院实验任务书》(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含电子文档)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一份由开课实验室存档备查。
5.所有应开实验必须列入课表,请各单位确保实际开课与课表一致,重复分组上课应分别填写时间。
6.上述填报材料请各单位于9月9日上午11:00前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范明芳、陈言,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任务书
2.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表
3.山东科技大学跨学院实验任务书
教学科研部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