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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1-09-03浏览:

窗体底端窗体顶端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1]12号)、《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规范课程考核流程,确保课程考核的严谨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促进学风和考风建设,结合校区实际,现就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与命题要求

1.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核形式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若釆用的考核形式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不一致,必须经开课单位同意,并报教学科研部备案。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说明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构成及考核作业的提交方式等。

2.不同教师讲授的具有相同编码的课程应统一命题,试题必须经过试做,以确保题量合适、题目准确无误。

3.课程考试试卷格式采用学校统一设定的模版,且须拟定水平、分量相当的 A、B 卷,A、B卷题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0%每份试卷的客观题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如确需超过30%的,任课教师须书面提出申请及情况说明,经课程归属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同意后报教学科研部备案

二、考试安排

1.课程考试(包含上机考试)必须通过强智教务管理系统安排,跨教学单位开设课程教学科研部和开课单位统一安排,其他课程考试由开课单位安排,釆用“闭卷考试”形式时不允许组织随堂考试。

2.课程考试时间在教务系统中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提前向教学科研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开课单位负责通知到学生。为保证学生有充足的复习时间,课程结课一周内原则上不能安排考试。

3.每门课程的试卷命题教师至少在考试前一周将水平、分量相当的A、B试卷及其答案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审批后课程归属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各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试卷随机抽取后确定考试用卷,并提交到教学科研部统一印刷。特别说明:

1)外教专业课程考试试卷及答案需经合作教师、课程归属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三级审核签字,其余课程考试试卷及答案需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两级审核签字

2为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各教学单位须提供专门用于保存试卷电子稿的计算机和专门保存试卷纸质稿的保险箱,且专人专管。

4.试卷在考试日期的前一天由监考教师到教学科研部领取。参与试卷命题的人员和其他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若发现发生泄漏试题情况时,必须立即釆取措施,变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依照教学事故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监考安排

1.监考人员包括课程监考和其他监考人员。课程监考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任课教师因故无法担任的,应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安排其他教师担任;其他监考人员由学生所在学院(系)安排。

跨教学单位开设课程教学科研部协调学生所在学院(系)和开课单位共同安排监考人员。

2.监考人员因突发紧急情况无法参加既定监考工作的,应提前报告所在单位,不得擅自安排他人参与监考。属于考试当日突发紧急情况的,应立即联系所在单位教务员和分管领导,由单位负责协调安排其他人员监考。擅自安排他人监考者,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3.两合班考场或考生在60人以内(含60人)的考场,安排2人监考;三合班或考生在60人以上的考场,安排3人监考。

4.各单位必须组织全体监考人员开展考务培训。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按照教学事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纪律

1.监考人员应认真监考,同时积极预防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在考试过程中若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倾向,应立即制止;监考人员一旦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立即停止学生考试,并做好相应记录和物证保留,考试结束后立即报送教学科研部教务科处理;阅卷教师在批阅试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的违纪作弊问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反映,在认定违纪作弊情况后报教学科研部处理。

2.考生要严格遵守课程考核纪律,对违反纪律者,按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缓考。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按照旷考处理。

3.各教学单位成立课程考试巡视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课程考试组织和巡视工作。巡视时须重点关注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或反馈给教学科研部处理。

 

教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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