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及新入职教师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组织形式
1.培训对象:2021级本科生、研究生,需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新入职教师。
2.组织形式:
(1)在线学习:通过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进行在线学习和考试。
(2)线下学习:领取《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自行学习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
二、培训要求
1.2021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
2.新入职教师参加完培训并考试合格,获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
三、工作安排
1.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时间为:9月22日-10月13日,对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组织补考。
2.参训人员登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点击“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模块进入系统(或手机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登陆系统),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学生账号为学号,教师账号为“99+工资号”,密码均为身份证后6位,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
3.参训人员须在系统“学习中心”模块中完成校级实验室安全教育通识培训,包含《实验室安全通识知识》和《实验室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两门公共培训课程。
4.参训人员可通过“练习中心”在线练习“济南校区-通识类”内容。
5.参训人员完成考试并在线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查询考试成绩。每位考生均有3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
联系人:范明芳,陈言 电话:58863179。
附件: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使用手册
教学科研部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