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1-11-09浏览:

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科技大学“三大功能区”(济南)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试验区”建设,持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及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选题应紧密结合“国际化办学试验区”建设任务,对标国际专业认证标准及管理制度,吸收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引进融合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围绕人才培养国际化师资队伍国际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本次立项研究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1年。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要求。项目要有扎实的研究和实践基础,符合校区合作办学特色,对标国际标准,论证充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切实可行。鼓励单位间、校际、校企联合申报、协同创新。

已获学校或其他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或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教学效果好。

3.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等单位人员,不超过10人(含项目负责人)。其职称、专业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4.申报限制。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作为项目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项。

凡在2017年度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验收过程中作撤项处理的项目,其所属团队项目负责人不可作为本次项目负责人参与申报。

5.评审推荐。校区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其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

三、支持措施

1.2021年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计划立项3-6项,按照专家评审意见,每项给予1-1.5万元不等的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2.获批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重点项目的课题,校区配套资助经费1万元;获批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面上项目的课题,校区配套资助经费0.5万元。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佐证材料(用于证明项目的教育教学研究基础等)一式1份。所有申报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报表》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的正面。

2.各单位需对申请立项的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组成员资格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填报《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

3.报送时间。各单位1129下午17:00前,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送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房间),《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kdjnxqjxk@sdust.edu.cn。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对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推荐质量。

2.申报材料填写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前提出延期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教学科研部审批。项目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延期后仍未结题或评审未通过而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级同类项目,并视情况追回部分经费。

4.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

 系 人:范明芳,陈

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

2.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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