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开放共享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修订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实设处函〔2021〕2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新增实验仪器设备加入共享平台及提交收费标准申请的通知》(实设处函〔2021〕32号)要求,各相关二级单位提交了经本单位论证的实验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申请,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现将2022年度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附件1)和便携式仪器设备借出使用收费标准(附件2)予以公示。
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电子邮箱:sbk@sdust.edu.cn,联系电话:80681171。
公示期限: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8日
教学科研部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