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学期实验教学期中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实验教学任务与“培养方案”相关信息是否相符。
2.检查实验教学运行情况:是否按实验课表开展实验项目;实验室运行记录记载情况是否完整、规范;教师是否按规定批改实验报告等。
3.检查实验教学内容情况:内容是否饱满,有无实验前安全教育、实验讲解、实验示范、过程指导,教师指导时间及指导情况等。
4.检查实验室开放情况及开放记录。
5.检查实验条件保障情况,特别是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和完好率,维修情况及更新计划等。
6.检查学院购入或自行开发虚拟仿真实验资源应用情况。
二、检查方式
结合校区实际,本次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校区抽查为辅,具体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成立实验教学检查小组,由分管实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系(教研室)主任等为小组成员。检查小组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实验教学情况期中自查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逐一进行检查,并形成本学院实验教学期中自查报告(格式可参考附件2)。
(二)校区抽查
校区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专家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进行抽查。
1.抽查内容详见《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实验教学抽检记录表》(附件3)。
2.抽查时请各单位对抽查的课程(抽检课程另行通知)按“附件3”准备好相关的备查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实验教学期中检查是了解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实验教学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以实验教学检查促工作规范,以工作规范促质量提升。
2.各单位要根据自查、校区抽查的情况,全面梳理实验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实施。
3.请各教学单位将实验教学期中检查自查报告及附件1签字盖章后PDF版于5月14日前发送到教学科研部办公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教学情况期中自查表
2.实验教学期中自查报告
3.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实验教学抽检记录表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