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开展实验室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2-05-18浏览:

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学校安全风险管理清单》等文件精神及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建制内的各类各级实验室及辅助用房。

二、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采用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相关单位须按照省厅和学校文件要求开展实验室建筑及重点危险源隐患排查,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清单重点针对实验室用房存在的建筑安全隐患,尤其是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的建筑(包含装修改造过程中增设夹层、擅自加层、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等)开展自查,同时检查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人员密度过高(实验室内同时开展实验的人数不高于2.5/)等情形,认真填写《学校建筑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房屋倒塌事故教训,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强化责任落实,对于实验室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做到动态清零,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不严不细、屡查屡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学校建筑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清单》,于5月23日上午十点前单位负责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西办公楼211室电子发送教学科研部办公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附件:学校建筑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清单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2年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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