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3-03-07浏览:

各相关教学单位:

面对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新技术和新模式发展,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复合专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介绍

1.微专业开设是基于现有专业或某个特定行业与领域,构建微型核心课程体系,使学习者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掌握该领域的知识体系与能力素养,具备跨专业领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2.学校2023年拟建设微专业5个左右,每个教学单位限申报1个。

二、主题范围

微专业建设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聚焦山东省发展战略和产业需求,结合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满足新工科、新文科相关专业创新人才培养需要,探索专业学科实质性复合交叉合作、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新模式。

专业主题围绕未来10-15年的前沿性、革命性、颠覆性技术发展,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生物医药、生态环境等领域,围绕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三、申报条件

1.微专业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需明确微专业的培养定位,并为微专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微方案。

2.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鼓励学院联合行业专家参与微专业建设。

3.各微专业要明确的微专业建设负责人和课程团队,具备负责该微专业招生、教学、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4.微专业须有完备的招生简章、培养方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管理文件与制度。

5.微专业设置要求、建设运行、教学管理等相关规定详见《山东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学校发布微专业申报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2.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微专业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开展招生和培养工作。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4月265: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2)、微专业教学大纲(附件3)纸质版一式5份和《山东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211),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王峰  李金兰,联系电话:58863179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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