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3-08-25浏览:

教学单位:

根据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山科大教字[2017]12号)、《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补考管理规定》(山科大教处函字[2022]9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不合格课程,学生可申请补考或重修。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补考、重修工作,规范课程补考、重修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补考

(一)补考课程范围

仅限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正常开设的必修课程(实践环节课程除外)和限选课程,学生申请补考的课程必须是首次修读的考核不合格的课程。

(二)补考学生范围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参加正常修读的必修课程(实践环节课程除外)和限选课程考核不合格或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须参加本次补考,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

2.参加课程重修考试考核不合格、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考试违纪作弊或因旷课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本次补考,按照有关规定应进行重修,若擅自参加,成绩无效。

(三)考试组织安排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以考试形式结课的通识必修课程(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补考由教学科研部统一安排。

2.开课单位安排各类专业必修课程(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补考工作,并及时通知学生;跨教学单位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单位统计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研部负责协调;辅修专业学生补考由基础课部负责安排并通知学生。

3.补考方式应与上学期考核时采用的考核方式一致;补考试卷采用备用试卷,没有备用试卷的应重新命题。试卷由开课单位根据考试安排送至各考场。

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考核不合格的通识必修课程补考考试工作定于9月9日、10日(第2周周六、周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体育与健康》课程补考安排在9月19日(第4周周二)课外活动时间,补考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于下午4:10到操场报到。

5.学生须及时登陆强智教务系统,在“已报课程列表”中查询可以补考的课程,若有问题,可在8月29日17:30前反馈给教学科研部教务科(58863495尹老师)。

6.成绩录入与记载

补考的成绩由开课单位负责录入,请于10月13日零点前录入系统。

按照有关规定,补考课程总成绩由补考笔试成绩和首次修读课程时的过程考核成绩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相加得出。补考成绩在成绩单中标注“#”,课程成绩绩点记为1;因办理缓考参加补考的成绩正常记载,不做任何标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同学做好考前复习,按时参加补考,学生无论何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补考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补考机会,后果自负。

2.补考的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证件丢失者须由所在院系团委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公章需压在照片上),两证缺一不可。

3.学生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指定座次就坐,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座位。

二、课程重修

(一)重修学生及选课范围:各年级在校本科生、2022届和2023届结业生可参加本次重修选课;重修课程为本学期为本科生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二)重修报名选课时间:

8月28日至9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本学期重修选课通过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办理课程重修替代

目前在校学生学习涉及不同版本的培养方案,根据学分制实施要求,需要对部分课程做替代对应后才能在强智系统中进行重修选课。

1.课程重修替代原则

1)课程性质一致性原则 因培养方案修订,新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的课程性质变化,又无其他替代课程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替代。比如各专业专业导论课程,现在的限定选修课可以替换原来的必修课。课程性质即为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属性”。

2)课程学分一致性原则 新培养方案开设的相同学分课程可以替代原课程;新开设的高学分课程可以替代原低学分课程;新开设的低学分课程是否可以替代原高学分课程,需要由开课单位认定,教学科研部审核。

3)因课程分级产生的课程替换情况 优先选择其他专业相同等级相同学分课程;若该课程在新培养方案中全都降学分,按照最接近的学分选课。该部分课程包括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等。

2.办理流程  

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院(系)提出重修申请,院(系)负责确定替代课程,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最终审核。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院(系)不一致时,由学生所在院(系)主动与开课单位协调,开课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3.时间安排

学生所在院(系)应于9月1日上午11: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联系电话:58863179。

(五)学习方式及考试

学生报名重修课程成功后,学校将不再单独组班重修,报名学生须及时联系任课教师跟班重修,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习活动和结课考试。若重修课程与非重修课程上课冲突,学生须持班级课程表向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说明情况、请假或根据自己的修课情况申请免听,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附件4)。未办理免听手续的学生,任课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考勤。

(六)学籍异动学生补修报名与考试

1.学籍异动后的学生,可按照异动后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根据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申请补修。已经修读且合格的课程,不得再次报名。

2.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补修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报所在院(系)教务员处。报名时须注意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别、课程代码等项目不可漏填,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3.考试:选课学生必须跟随听课班级学习并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

4.报名时间:83117: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补修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交院(系)教务员处。

9月5日各院)须完成对学生报名信息审核,并于9月517:00前将报名表送至教学科研部教务科。教务科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和汇总,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将进行清理和注销。

(七)其他注意事项

1.重修选课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间截止后,学校不再组织选课;未进行重修选课,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结课考试。

2.“跟班重修”选课后,学生应及时联系任课老师参加该课程正常教学活动及结课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取得学分。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学期课程补考、重修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和安排。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部教务科,联系电话58863495/200。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38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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