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3〕9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抽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2-2023 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网络教育)和来华留学等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覆盖全部本科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对上一年度抽检中存在问题较多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等需要重点监测的学科专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
二、报送要求
(一)毕业论文材料报送
1.本学年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各学院(系、部)要在抽检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工作。
2.本学年毕业论文原文上报不要求匿名,但需一并提交论文终稿的查重报告(完整版或简洁版)。
3.本学年抽检上传的专业培养方案需附上指定的论文查重平台名称及该专业的文字复制比要求,此项工作由教务处在去年各专业上报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若有变化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一增加附页上报,请保证学生论文查重报告是在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中生成且文字复制比不高于30%。
4.自2024 年起,随论文原文提交开题报告等必要的过程性材料,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专家信息更新
1.本学年专家库由原“专家信息管理系统”调整为抽检平台的“专家上报”功能模块,由教务处在抽检平台上完成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
2.各学院(系、部)应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单位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各学院(系、部)需在已有专家库信息表上(教务处单独发送)填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备注新增);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修改信息标红);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已退休、已调离等专家进行退库处理(备注删除原因)。
(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进度安排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落实保障措施。毕业论文抽检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关的重要工作环节,抽检结果将作为学校对各学院(系、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价、学科专业建设经费投入、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本科招生计划分配、直升推免研究生计划分配、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与评奖评优和绩效考核等挂钩。
(二)压实责任。各学院(系、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对提交的数据逐级审核,决不能出现补充信息数据有误,尤其杜绝原文中论文题目与论文信息汇总表、查重报告中论文题目不一致情形出现。
(三)严格程序。各学院(系、部)按照学校抽检工作进度安排,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于9月2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论文报送和专家推荐工作。
联系人:马婉婉 联系电话:0532-80681266
教务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