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和推荐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3-11-01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根据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2023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科专业调整、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等选题,具体参照《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

(二)立项类别本次立项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三类。重大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0.2万元,面上项目资助经费0.1万元。

重大项目主要针对山东省、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鼓励跨学科、多学院联合申报,申报项目须经完备的顶层设计与论证,具有明显的全局性、前瞻性和示范性,研究价值较大,极具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潜质。获批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未被立项的项目,不再转列为其他类别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解决高等学校,特别是山东省和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全局战略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本科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本科人才培养以及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根据立项评审结果和项目主持人意愿,重点项目可转为面上项目立项。

面上项目主要解决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创新性。项目研究对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较大作用,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立项数量本次计划立项100项左右,包括重大和重点项目20项左右、面上项目80项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各单位申报限额根据专业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通过认证专业数、专任教师数、承担公共课教学课程等综合核定(见附件2)。

2022年立项但未被推荐申报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群星计划”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今年在不变更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最新申报要求提交2023年“群星计划”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并纳入评审,评审成绩符合推荐申报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予以推荐;否则,不予推荐,并不再重复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项目要有扎实的研究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提出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新颖、论证充分、富有创新性,项目预期成果明显,具有推广价值。鼓励单位间、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实践教学项目或资源。已获学校或其他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属于延续性的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本次申报与以往项目研究内容的相关性和不同之处。

(二)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学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长期工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一线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近三学年(2020年9月-2023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面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8年以上。

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三)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学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参研人员(含项目主持人)不超过10人。

(四)申报限制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作为项目成员(含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项。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及近三年曾有校级及以上项目被取消或撤项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三、建设要求

(一)项目作为立项和结题申请依据的所有成果均需为本科教学相关内容,且与项目本身密切相关,其他层次教学成果不能作为立项支撑和结题依据。项目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二)项目预期成果明确具体,需有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申报重大重点项目的,需分别填写符合省级教改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要求的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

(三)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结题时允许变更一次。

四、评审推荐

(一)学校“群星计划”项目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拟立项项目校内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立项项目。

(二)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学校推荐学校从立项为“群星计划”重大、重点项目中择优按照要求推荐申报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教指委推荐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为更好发挥专业类教指委作用,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联系各教指委主任委员申请教指委推荐项目。

获教指委推荐的项目,务必于11月9日下午5:00前将材料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按照教育厅要求进行公示。

3.专项支持项目推荐为鼓励高校教师积极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具备申报资格的高校可申报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重点项目2项,研究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学校向教育厅推荐申报的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由教育厅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项目水平、主持人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情况等,择优确定部分项目进行立项,按重点项目管理。未被立项的项目,不再转列为面上项目。

五、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平台申报 各学院(系、部)组织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10: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签字盖章PDF版上传至申报平台、WORD版和相关支撑材料上传至申报平台“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5)。

2.各教学单位于11月6日上午10: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发至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 李金兰

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指南

2.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3.山东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4.山东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5.申报平台操作说明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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