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3-11-30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申报主体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评选对象为高校依托企业、行业、园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联合建设,或校内自主建设的承担学生认识实习、岗位实习等实习(实训)活动的各类实践教育基地。优先支持服务支撑我省“十强”优势产业、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的实习(实训)基地。

二、评选条件

(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需有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基地合作协议或合同并有效执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应为学校成立的,专门承担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的单位(机构)。

(二)实习(实训)基地应有完备的实习(实训)条件和环境,有自有产权的实训场地,场所面积不少于500 平米,实习(实训)设备先进完备,体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要求,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学生实习(实训)要求,原则上一次至少可以容纳 20 名以上的学生实习(实训)。

(三)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政治素质好、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师资队伍。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专兼职实训指导教师不少于5 人或实习学生人数的 20%,其中,具有专科以上(含)学历或取得高级工以上(含)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实训指导师不少于50%;校内实习(实训)教学基地专兼职实训指导教师不少于10人或实习学生人数的 20%,其中,专职队伍不低于 60%,具有本科以上(含)学历或取得高级工以上(含)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实训指导师不少于50%。有提高实习(实训)教学人员素质和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

(四)有科学合理的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建设方案和保障措施;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管理严格规范,能为学生实习提供所需的生活、学习和实践条件。

(五)连续承担申报学校实习(实训)教学任务3 年及以上,实习(实训)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严密。实习(实训)内容和指导书符合实习(实训)教学要求,实习(实训)教学效果好,满意度高。

(六)实习(实训)教学理念先进,能积极探索实习(实训)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内容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实践教学要求,实践教学效果好,特色突出,受益面广,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建设经验和建设模式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

(七)近三年,实习(实训)基地未出现教学事故,无失信记录和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三、推荐限额

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推荐。各相关单位限推荐1个实习(实训)基地。基地依托单位仅限支撑1所高校参与申报,已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实习(实训)基地称号的(比如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不再参与此次评选。学校择优推荐6个实习(实训)基地。

2.专家推荐。省教育厅根据评选工作需要,从各高校遴选专家参与评审。请各相关单位推荐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运营及管理相关工作的专家,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2名,填写《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3)。学校择优推荐不少于18位专家。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材料把关,认真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书》(附件1)、《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申报材料须由基地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相关单位要大力推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性、开放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要加强实习(实训)基地质量建设,充分发挥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实习(实训)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实训)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实训)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推进实习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五、材料报送

(一)各教学单位于11月30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3),12月3号上午11点前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书》(附件1)及支撑材料、《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WORD 版和签字盖章 PDF 版发至教学科研部教学科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纸质版交至西办公211办公室。

(二)学校推荐的实习(实训)基地,需于12月7日前登录“山东教育通用工作平台”完成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峰 李金兰,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书

2.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

3.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3年11月29


  • 附件【附件1-3.docx】已下载

 Copyright©2020 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斯威本学院)鲁ICP备09051012号-4 鲁公网安备37010502001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