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对2021年立项建设的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1年济南校区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结题,并提交《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确因立项后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可延期结题,延期结题项目需提交《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教学科研部,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三、材料提交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开展结题验收工作,于2024年1月1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及相关附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结题验收报告》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电子版文件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纸质版一式5份,送至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2.各单位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签字盖章 PDF版发送至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王峰 李金兰 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2021年度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名单
2.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