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教学单位:
为不断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培育浓厚质量文化,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培养“十四五”规划》(山科大发〔2021〕70号)《山东科技大学一流本科固本工程实施方案》(校党字〔2019〕71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组织方式
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
三、评价时间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9日。
四、评价方法
本次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采用超星学习通评价系统,操作流程:
五、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对学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求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做出客观认真的评价,对教师教学态度是否认真、能否做到严格管理课堂、辅导答疑是否及时、师德师风等情况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学生参与评教率将计入年终单位考核指标。 教务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