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合理安排各课程授课计划,积极开展教研室活动,更好地活跃学术氛围,现将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表》《学期授课计划表》的填写和学术报告(讲座)、公开课、观摩课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活动计划表
1.教研室活动的内容应围绕着“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层教学单位”建设、全过程学业评价、课程建设、课程思政等教研教改主题进行,从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过程性考核非标准化考试探索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师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具体内容及安排应由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每学期的次数不得少于8次。
2.各基层教学单位开展的所有教研活动须建立活动档案(附件2),活动档案包括教研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地点、考勤记录、教研活动主要内容及教研活动总结等。档案资料要保存完整,以备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行核查。
二、学期授课计划表
1.《学期授课计划表》由授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表安排填写,相同课程教学进度和相关教学安排由任课教师共同商定,外教课程由中方合作教师或课程联系人协助填写;同一教学班级同一课程由多名教师合上的,须明确每个具体授课内容对应的授课教师。
2.获批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要严格按照公布名单中的课程组织形式、线上线下学时数填写,自行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课程不可占用课程正常学时。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期授课计划表》通过强智教务系统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4.教研活动和任课教师授课必须按照《教研活动计划表》《学期授课计划表》的要求进行,教学督导将按表中的相关教研安排和教学进度进行抽查,教学督导、秘书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三、学术报告(讲座)、公开课、观摩课活动安排的有关要求
1.各单位每学期组织学术报告(讲座)应不少于5次。要结合自身专业设置的特点和课程内容的需要,优选国内外学术层次高、课题方向前沿化国际化、研究平台广的高级职称教师来为师生作报告,讲授时间不低于120分钟,要有专人负责现场录像或录音,留存讲稿电子版或者ppt及现场活动照片。要宣传和组织好学术报告(讲座)活动,动员相关专业师生积极参与,做好考勤,并且在学术报告(讲座)结束后,相关学科教师应撰写学习总结,并在教研室活动中分享学习心得。
2.各单位每学期应组织公开课1-2次,主讲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专业青年教师听课的组织工作,教研室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场听课。
3.各单位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观摩课。主讲教师以学校教学名师、校区(学院)优秀教师或高级职称教师为主。观摩课应纳入各单位集体教研活动,并单独组织安排。授课可采用正常教学模式、教学过程演示、说课等形式进行,授课时间不少于30分钟。授课结束后应安排评课环节,评课由校教学督导及学院(系、部)教学督导进行。主讲教师所在教研室教师及本单位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报备。每次观摩课应至少邀请2名校教学督导及1名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参加。所有环节由各单位教学负责人主持。教务部为观摩课开展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并派人参加全过程,记录有关情况。
4.校区(学院)新进青年教师如无课程安排必须参加公开课及观摩课的学习,并做好听课记录,撰写心得体会。教务部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向各教学单位通报中青年教师的听课情况及观摩课的组织开展情况。
四、材料提交
“三定方案”过渡期内,各类教学类表格仍按原教学单位统计上报。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3月8日(第2周星期五)前完成本单位《教研活动计划表》(附件1)、《教学两表填写情况汇总表》(附件5)、《观摩课、公开课及学术报告(讲座)安排表》(附件6)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的上报工作;本单位学术报告(讲座)的讲稿电子版或者ppt、现场活动照片等资料,请于2024年7月4日(第19周星期四)上午11:00前完成上报。
联系人: 王峰
联系电话:58863179
上报地点:西办公楼211室
办公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济南校区(斯威本学院)教务部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