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山科大教字〔2017〕12号)、《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补考管理规定》(教处函字〔2022〕9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重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补考
(一)补考课程范围
仅限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正常开设的必修课程(实践环节课程除外)和限选课程,学生申请补考的课程必须是首次修读的考核不合格的课程。
(二)补考学生范围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参加正常修读的必修课程(实践环节课程除外)和限选课程考核不合格或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须参加本次补考,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
2.重修考试考核不合格、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考试违纪作弊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本次补考,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重修,擅自参加补考的,成绩无效。
(三)考试组织安排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以考试形式结课的理论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的补考由教务部统一安排。辅修专业学生补考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并通知学生。
2.补考方式应与上学期考核时采用的考核方式一致;补考试卷采用备用试卷,没有备用试卷的应重新命题。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考核不合格的理论必修课程补考考试工定于9月7 -8日(第2周周六、周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体育与健康》课程补考安排在9月20日(第4周周五),补考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于16:10到操场报到。
4.学生登陆强智教务系统,在“已报课程列表”中查询可以补考的课程,若有问题,于8月29日16:00前与教务部教务管理服务办公室(2-127房间)联系,电话:58863495。
5.成绩录入与记载
补考的成绩由开课单位负责录入,请于9月27日16:00前录入系统。
按照有关规定,补考课程总成绩由补考笔试成绩和首次修读课程时的过程考核成绩按规定的比例相加得出。补考成绩在成绩单中标注“#”,课程成绩绩点记为1;因办理缓考参加补考的成绩正常记载,不做任何标注。
(四)注意事项
1.教务部将补考名单发至济南校区考试信息联络QQ群,请各班委及时通知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同学核对补考信息并做好考前复习,按时参加补考,学生无论何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补考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补考机会,后果自负。
2.补考的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证件丢失者须由学团工作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证明),两证缺一不可。
3.学生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二、课程重修
(一)重修学生及选课范围
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和2023届、2024届结业生可参加本次重修选课;重修课程为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二)选课时间
9月2日9:00至9月10日16:00。
(三)选课方式
本学期重修选课通过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办理课程重修替代
因各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差异,根据学分制实施要求,需要对部分课程做替代对应后方能在强智系统中进行重修选课。
1.课程重修替代原则
(1)课程性质一致性原则
因培养方案修订,新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的课程性质变化,又无其他替代课程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替代。比如各专业导论课程,现在的限选课可以替换原来的必修课。课程性质即为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属性”。
(2)课程学分一致性原则
新培养方案开设的相同学分课程可以替代原课程;新开设的高学分课程可以替代原低学分课程;新开设的低学分课程是否可以替代原高学分课程,需要由开课单位认定,教务部审核。
(3)因课程分级产生的课程替换情况
优先选择其他专业相同等级相同学分课程;若该课程在新培养方案中全都降学分,按照最接近的学分选课。该部分课程包括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等。
2.办理流程
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申请表》(附件2),于9月2日17:00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教务部教学发展办公室(2-119房间),联系电话:58863179。
(五)学习方式及考试
本学期重修学习方式为“跟班重修”,学生应根据个人课表情况选择重修班级,选课成功后,学生须及时联系任课教师跟班上课,并按时参加过程考核和结课考核考试,未按时参加考核考试的,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六)学籍异动学生补修报名与考试
1.学籍异动后的学生,可按照异动后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根据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申请补修。已经修读且合格的课程,不得再次报名。
2.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学生课程补修申请表》(附件3),须注意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别、课程代码等项目不可漏填,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3.选课学生必须跟随听课班级学习并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
4.各学生班级于9月2日17: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学生课程补修申请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教务部教务管理服务办公室(2-127房间),《山东科技大学学生课程补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qiu1989@163.com,联系电话:5886349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重修选课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间截止后,学校不再组织选课;未进行重修选课,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结课考试。
2.“跟班重修”选课后,学生应及时登录强智教务系统查看课表并联系任课老师参加该课程正常教学活动及结课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取得学分,学生不得随意更换重修班级。
3.在校生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允许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结业生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因与工作时间冲突等原因无法进校听课时,应在重修课程开课第一周向任课教师说明原因并提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后可通过教室直(录)播平台听课,同时应参加该课程的全过程学习和考核;如任课教师不同意学生的申请,学生需办理该重修课程的退选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部,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58863495。
教务部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