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中实践课程教学环节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 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4年秋季学期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实习类、设计类、实训类等实践环节课程权数分为 A、B 两 类,其中 A 类课程权数认定为 0.6,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实践教学地点在校外且学生集中实践;
2.校内指导教师全程主讲;
3.学生做出实际作品(实习、设计、实训报告除外);
4.全部学生参加答辩环节。
二、认定程序
1.课程授课教师提交申请认定材料。授课教师如实填写 《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单位审核。各学院(部)对授课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原则上各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2门。
3.学校认定。学校对学院(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学校予以认定 为实践环节A类课程。
三、提交材料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做好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审核工作。
2.请各位老师于12月27日上午11点前将《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交教务部实验实践办公室(西办公楼125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 jwbsysj@sdust.edu.cn。
联系人:李金兰 联系电话:58863007。
附件:
1.《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表》
济南校区教务部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