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校区关于做好实验设备储备库项目论证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5-05-19浏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实验设备储备库项目论证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校区实际,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申报金额超过10万元的项目均需要论证,包含多台设备的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合并论证,确需拆分论证的项目,报教务部备案,统一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

二、论证材料要求

(一)论证申请报告

项目负责人填写《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附件1)或《科研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附件2),详细说明相关申购设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设备拟支撑的课程或科研任务,便于学校未来仪器设备的分类考核工作的开展。

(二)核心设备调研

论证项目中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所有设备为项目的核心设备,如项目中不包含50万元以上设备,则核心设备为项目中单价最高或发挥核心功能的设备。

项目负责人需要针对核心设备充分开展调研工作,要求至少涵盖三个不同品牌的设备,填写实验仪器设备调研报告(附件3),同时联系设备供货商提供不同品牌核心设备的报价单,核心设备的报价应为包含安装调试等完整服务的价格,并明确设备规格型号和附属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备件、质保时间以及其他约定的售后服务内容。

(三)设备建设方案

涉及非标准设备、自制设备的项目和申报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要提供设备的详细建设方案。

非标准设备、自制设备建设方案中必须明确设计安全系数,确保不低于行业标准推荐值;设备安装涉及安全防护改造、基础设施改造等情况的,方案中应包含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出具的改造设计方案。

(四)其他要求

申报项目中不能包含气瓶、可移动气罐等附属压力容器,应统一租用合规专业供气公司的气瓶;不能包含危险化学品等试剂耗材,应统一经省公安厅指定平台购买并备案。

三、后续工作安排

学校计划5月下旬开展设备储备库入库论证工作,论证项目清单及论证要求待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入库审核后发布教务部将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协调做好论证答辩工作。项目负责人提前按照要求准备论证材料。

联系人:李毅,联系电话:0531-58863007。


附件:

1.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

2.科研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

3.实验仪器设备调研报告



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教务部

2025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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