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关于加强高校推广普通话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校区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我校2023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即将毕业的学生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已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不参加)。
二、测试内容
采用口语测试的形式,每人约13分钟。测试内容分为四部分(满分100分),包括:读单音节字词(10分),读多音节词语(20分),朗诵短文(30分),命题说话(40分)。
三、测试要求
1.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高等院校学生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2.测试者应持身份证参加测试;
3.测试工作由语委办具体负责,各辅导员协助测试。
四、报名工作
1.学生报名测试费25元/人,按年级统一收取。
2.以年级为单位按格式要求填写《考生报名模板》(见附件,切勿改动文件格式)。请务必认真核实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三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联络人(原则上为2023级辅导员)统一填写《报名信息确认表》。
根据国家最新管理规定,普通话证书发放后,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如个人信息存在错误,必须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务必提醒学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并确保个人核对信息和上报的电子版报名表一致。
3.各年级按要求将签字后的确认表、电子版报名表、测试费于5月26日4点收齐,报送到教务部(2-123室,联系人:吴鲁智,联系电话:58863203)。
五、测试时间
普通话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说明
1.测试合格者由山东省语委办统一颁发《普通话等级证书》。
2.本年度学生测试仅此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济南校区教务部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