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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规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印章使用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9-10-15浏览:

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规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印章使用的通知》要求,现就济南校区相关项目合作协议印章使用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使用申报时的账号登录申报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项目应及时联系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2.项目合作协议印章使用流程: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合作协议上签字后交所在单位。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汇总项目合作协议,对协议内容依据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填写《2019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汇总表》并签字盖章后交教科部教学科;

3)教务处教学科对项目合作协议进行二次审核后,集中到科研处办理盖章手续;

4)将盖章后的项目合作协议返回各单位。

3.本次合作协议盖章分两批集中办理,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将项目合作协议纸质版交教科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

1批:10月16日下午15:00前;

2批:10月18日下午15:00前。

联系人:范明芳

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2019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汇总表

 

部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2019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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