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规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印章使用的通知》要求,现就济南校区相关项目合作协议印章使用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使用申报时的账号登录申报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项目应及时联系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2.项目合作协议印章使用流程: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合作协议上签字后交所在单位。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汇总项目合作协议,对协议内容依据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填写《2019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汇总表》并签字盖章后交教科部教学科;
(3)教务处教学科对项目合作协议进行二次审核后,集中到科研处办理盖章手续;
(4)将盖章后的项目合作协议返回各单位。
3.本次合作协议盖章分两批集中办理,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将项目合作协议纸质版交教科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
第1批:10月16日下午15:00前;
第2批:10月18日下午15:00前。
联系人:范明芳
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2019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汇总表
教 科 部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2019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