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合理安排各课程授课计划,积极开展教研室活动,更好地活跃学术氛围,现将本学期教学《教研活动计划表》、《学期授课计划表》的填写和学术报告(讲座)、公开课、观摩课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两表填写工作的有关要求
1、《教研活动计划表》中的教研室活动安排须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为主线,可就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内容模式改革、教学成果培育、青年教师培养、教学环节过程控制、教学质量提升等议题进行研讨与落实。具体内容及安排应由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要具体详实,分1-8周和9-16周两个阶段填写、上报。各教研室开展的所有教研活动须建立活动档案,活动档案包括教研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地点、考勤记录、外教参与情况、教研活动主要内容及教研活动总结等。档案资料要保存完整,以备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行检查。
2、《学期授课计划表》由任课老师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表安排认真填写,相同课程的教学进度和相关教学安排可由任课老师共同商定,外教课程由任课的外籍教师填写英文版《学期授课计划表》。
3、任课教师和教研室必须按照《学期授课计划表》、《教研活动计划表》的进度和内容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校区将按表中的教学进度和相关教研安排进行不定期抽查。
4、《学期授课计划表》(含外教英文版)、《教研活动计划表》均要一式两份,A4纸打印,由填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一份交教科部教学科存档,一份在系部留存备查。
5、请各单位于9月4日(第2周星期三)上午11点前以系(部)为单位将《学期授课计划表》(含外教英文版)、1-8周的《教研活动计划表》及单位汇总表纸质稿(盖章)交教科部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kbjxk@163.com;9-16周的《教研活动计划表》于10月29日(第10周星期二)下午16点前上交。
二、学术报告(讲座)、公开课、观摩课活动安排的有关要求
1、各单位每学期组织学术报告(讲座)应不少于5次。
2、各单位每学期应组织公开课1-2次,主讲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其中,拟参加学校第二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的青年教师建议主讲一次。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专业青年教师听课的组织工作,届时教科部将对听课人员进行考勤。该教研室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场听课。
3、各单位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观摩课。主讲教师以学校教学名师、校区优秀教师或高级职称教师为主。观摩课应纳入各单位集体教研活动,并单独组织安排。授课可采用正常教学模式、教学过程演示、说课等形式进行,授课时间不少于30分钟。授课结束后应安排评课环节,评课由校教学督导及系部教学督导进行。主讲教师所在教研室教师及本单位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报备。每次观摩课应至少邀请2名校教学督导及1名系部教学督导参加。所有环节由各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主持。教科部为观摩课开展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并派人参加全过程,记录有关情况。
4、校区新进青年教师如无课程安排必须参加公开课及观摩课的学习,并做好听课记录和心得体会。教科部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将向各系部通报中青年教师的听课情况及观摩课的组织开展情况。
5、请各单位于9月4日(第2周星期三)上午11点前将以上相关安排纸质稿(盖章)交教科部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kbjxk@163.com。
联系人:范明芳 李金兰 联系电话:588-63179
教 科 部
2019年8月25日
附件:XX-XX学年第X学期教研室活动档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