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31号)和教育厅高教处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做好校区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统计时间范围:2018-2019学年度(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二、济南校区填报单位:
校区各系(部)教学实验室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数据上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数据上报事宜,上报《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
2. 今年数据上报将使用山东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http://sjjx.sdust.edu.cn/)“实验数据上报系统”进行填报。
3.所有统计数据于9月3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版报送到教科部教学科。
4. 统计数据须按照通知附件要求(附件2)填报,并做到上报数据真实、连贯。
5.上报数据须经系(部)领导审核后上报教科部教学科。
6.未尽事宜可咨询教科部教学科,联系人:范明芳,李金兰 联系电话:58863179。
教科部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