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情况,稳定教学秩序,及时发现、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教、学、管”一体化战略实施,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在全校区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校区专项检查为辅,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检查成效。
二、常规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材选用、教师备课、课堂授课、多媒体教学、作业布置及批改、辅导答疑、高职称教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等。
2. 实验教学情况。包括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开出情况;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任课教师参与指导实验教学与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实验室对学生开放程度、开放时间与开放形式;实验日志、实验报告等教学材料归档情况;实验教学内容、实验项目更新情况。
3. 实验室安全情况。做好实验室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工作。
4. 实习教学情况。各类实习安排、实习计划落实情况;实习经费、实习时间保障情况;实习进展与实习效果;实习大纲、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材料的归档情况;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利用情况。
5. 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日常教学研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等。
6. 各级教学督导员及教学单位管理人员听课情况。
7. 各类教学文件及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
8. 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学生出勤、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及课堂纪律等。
9.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情况。包括各单位同行评价及系部督导评价情况。
三、重点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情况专项检查。
2. 毕业实习规范化情况和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相关过程、材料的记录及规范情况等。
3. 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有关材料的建档、保存情况。
4. 各教学单位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有益经验。
四、具体要求
1. 第九周校区下发通知,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各教学单位根据校区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布置。
2. 第十周至第十一周各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根据本次期中检查的内容,扎实做好期中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3. 各教学单位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5月9日上午11点前,将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科部教学科,电子稿发至jkbjxk@163.com。
4. 第十二周各单位向校区汇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教 科 部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