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处函字〔2019〕10号)文件要求,现将济南校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校区立项的1项国家级项目和1项校级项目,2018年校区立项的1项国家级项目和3项校级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验收标准及方式
1.结题验收标准依据项目立项申请书中“预期提供的成果及形式”和《山东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2017、2018年的国家级项目及2018年校级项目采用线上提交方式(系统网址:http://dcxm.sdust.edu.cn/)进行结题验收,项目须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季度报告》和《项目结题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准予结题。
3.2017年校级项目采用线下提交方式进行,项目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线下)》和成果支撑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结题。
三、济南校区验收程序及要求
1.材料提交(3月20日前)
线上提交项目:各项目负责人登陆山东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并提交《项目季度报告》和《项目结题报告》,并将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包括研究报告、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商业计划书或反映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活动的图片、网络截图、专利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以项目编号命名。
线下提交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线下)》(附件3)并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提交要求(线下)》(附件4)打印装订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初审(3月25日前)
各单位对结题项目的《项目季度报告》、《项目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支撑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意见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统计并核对项目负责人银行卡号等信息。
3.材料报送(3月27日前)
各单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教科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jkbjxk@163.com。联系人:范明芳、李金兰,联系电话:58863179。
四、其他事项
1.项目初审不合格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整改报告或撤项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项目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学校复审采用网上评审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学校聘请专家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初审结果及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进行复审,确定项目验收等级并公布验收结果。
3.因特殊情况需推迟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6),说明延期原因及后期工作推进措施,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延期,且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4.请各单位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做好项目研究与总结工作,按时参加结项验收。对于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将视为放弃,并停止经费划拨和使用。
附件:
1.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济南校区部分
2.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济南校区部分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线下)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提交要求(线下)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
7.学校《关于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rar
教科部 校区团委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