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学生班级: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确保重修过程规范有序,提高重修效果与教学质量,现将济南校区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重修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对象:所有在校本科生。
(二)重修课程: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外教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
(三)报名方式
1.学生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施计划的课程安排(实施计划的查询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认真核实个人的成绩,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的在校期间可以重修1次),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三份报所在系教务员处。报名时须注意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别、拟听课班级等项目不可漏填,否则无法完成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没有报名参加重修选课的学生不再允许重修报名及参加相应的重修考试。
2.重修课程门数限制。学生应根据个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非重修课程修课数量和学习能力,合理选择重修课程,每学期修读课程总量不超过35学分。
3.报名时所选课程和原课程的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别(必修或者选修)须保持一致。如所选课程与原课程名称不一致,请在拟跟读课程栏中标注要跟读的课程名称。
4.各系应认真审核学生的《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以确认学生报名信息准确,盖章确认后,将学生报名表一式三份交教科部教务科。
(四)学习方式及考试:学生报名重修课程成功后,学校将不再单独组班重修,报名学生须跟随低年级重修,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习活动和结课考试。若重修课程与非重修课程上课冲突,学生须持班级课程表向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说明情况、请假或根据自己的修课情况申请免听,免听手续待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安排公布后再行办理。未办理免听手续的学生,任课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考勤。
二、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补修(提前修)报名与考试
(一)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以及延长修业年限后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申请补修或提前修课。已经修读且合格的课程,不得再次报名。
(二)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补修申请表》(附表三)和《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提前修课申请表》(附件四),一式三份报所在系教务员处。报名时须注意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别、拟听课班级等项目不可漏填,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三)考试:选课学生必须跟随听课班级学习并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1月4日-9日,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报名,1月9日(第19周周三)下午5:00之前将《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补修申请表》、《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提前修课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交各系教务员处。
(二)1月10日-14日,各系将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盖章,信息审核后于1月14日下午5:00前将报名表送至教科部教务科,由教科部审核汇总报名信息,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将进行清理和注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课程重修是影响教风学风的重要方面,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本次重修工作。
(二)教科部将及时公布课程重修报名信息。学生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相应的要求及时报名并参加学习活动。
(三)课程重修组织管理工作量大,时间紧,各系(部)、学生班级须按照教科部的统一安排,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教科部负责解释。
教科部
2019年1月4日